4月7日,上海宝山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起案件。
2021年6月,谭先生在某实业公司加购包含地暖系统的“装修包”。房屋交付后,谭先生发现,地暖在首个供暖期内疑似出现无法正常制热的情况。
谭先生认为,房屋面积为140平方米,地暖无法正常制热是因为实业公司配置的地暖产品功率不足,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实业公司赔偿损失1万元。庭审过程中,谭先生向法院提交了一份由生成式人工智能(AI)作出的回答内容。
根据实业公司提供的证据表明,实业公司提供的地暖确经验收合格,且选用的某型号锅炉最大额定供暖输出功率大于室内需求热负荷。
经法院核验,该AI回复引用的资料主要来自网络营销信息、产品介绍等,缺乏行业规范、国家标准等权威信息。此外,法院当庭使用另外两款生成式AI工具就同一问题进行提问,获得了不完全一致甚至更宽泛的适用面积参考结论。
谭先生未能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证明涉案地暖产品存在功率不足的质量缺陷。
最终,宝山区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张先生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