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奶奶,您好,请问您是否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消费券服务对象?是上门来评估的吗?每月提供的服务有哪些?”
“是的,他们上门来评估的,提供的服务有日间托养、助洁、助医、康复护理等等,非常适合我,我对他们的服务很满意。”

为进一步压实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券政策执行成效,防范虚假服务、违规核销等问题。连日来,肥东县民政局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组织工作人员,针对养老消费券项目的使用情况开展上门督导回访工作,实地核查了店埠镇养老服务中心、安徽康寿养老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丰盛爱心老年公寓、福乐苑老年养护中心等机构。活动通过系统随机抽查9名中度及以上失能消费券享受对象,严格对照政策标准开展逐项核查。
从县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了解到,为扎实推进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券政策落地落实,规范消费券使用核销管理,保障惠民资金安全合规运行,县民政局按照上级部署的规定要求,自今年1月起正式实施该项目。政策面向60周岁及以上、经评估为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电子消费券,每月最高抵扣额度800元,其中居家养老服务按50%比例抵扣、机构养老服务按40%比例抵扣,消费券当月有效、次月失效。服务范围涵盖长期机构入住、短期喘息托养、日间托养、居家上门助餐、助浴、助洁、助医、康复护理等,消费券通过“民政通”平台发放使用,有效减轻失能老人家庭照护负担。
在回访现场,工作人员逐一核对抽查对象的失能等级评估信息,全面排查非中度、重度失能人员违规享受补贴的情况,严守政策准入资质进行关口。经核查,本次抽查的9名老人均符合政策享受条件,且对养老机构服务态度高度满意。其中,中度失能老人胡景芳对惠民政策掌握程度较高,对评估和提供服务均表示满意,称这项政策切实减轻了自己家庭的负担,在机构居住体验良好,与工作人员相处融洽、亲如家人。(肥东县民政局 高桢 汪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