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民政:推行养老机构“红黄蓝”风险分级管控

来源:肥东县民政局   2026-07-22 15:05:00   责编:李雨  点击:

为全面压实养老机构安全主体责任,强化源头防控、精准监管、闭环管理,有效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安全风险,保障入住老年人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肥东县民政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养老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文件规定,结合全县养老机构工作实际,制定出台“红黄蓝”风险分级评估举措,全面呵护守牢安全底线。

“目前,辖区内主要评估对象涉及本县行政区域内依法备案、从事养老服务的养老机构、乡镇(街道)敬老院、民办养老机构、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红黄蓝风险分级评估,主要是由县民政局按照统一标准,对养老机构的消防安全、建筑安全、食品燃气、照护服务、运营管理、应急处置、资金风险等进行综合评估,从而有针对性确定红色(高风险)、黄色(中风险)、蓝色(低风险)三个等级,并实施差异化监管整改的工作机制”,县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相关负责人说。

此次实施的“红黄蓝”风险分级评估举措采取全域覆盖、应评尽评;依法依规、客观公正;量化评分、定性兜底;动态调整、闭环管理;分级管控、精准施策等几个步骤进行,通过对全县养老机构风险等级评估、认定、公示以及动态管理和监督执法,为养老机构安全风险构筑强有力的保障,同时,建立评估专家组,邀请消防、市监、卫健、应急、住建等部门参与联合评估,保证这一载体的公正透明严肃执法。

据悉,此次风险评估实行百分制评分+一票否决,评估内容包括消防安全、建筑与设施安全、运营管理与服务质量和食品、医疗与资金安全四个层面,涵盖了安全保障的全部内容。风险等级评估按照机构自查→县级核查→集体审定→公示告知→建档管理实施。实行“一机构一档案、一隐患一编号”闭环管理。三种形态按照月季度半年为时间间隔进行评估,对发生事故、投诉、隐患反弹的养老机构,实行即时复评县级挂牌督办,局领导包保、专人驻点监管。实行销号管理,落实常态化自查,动态升降级。(肥东县民政局 高桢 开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