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大爷,您好,我们是县民政局的工作人员,现在来了解一下您住院陪护情况。”
元月29日下午,在肥东县人民医院内科一病房内,来自该县民政局低保中心负责特困供养资金拨付的工作人员,正在与这里住院的特困对象卢贤早老人攀谈,就特困陪护的相关事宜进行查访。

“10床的卢大爷是27号住院的,老人家不太爱说话,听力也不太好,我是他的陪护员,姓刘,有什么事情可以跟我说”,得知是县民政局进行的查访调查,正在给卢大爷提供陪护服务的刘大姐接上话。刘大姐又指了指一旁的11号病床说道:“这位肖文孟老人是昨天,也就是28日,因身体不适入住的,我是合肥福寿居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安排做护理,正好两位老人床位相邻,一对二护理,让我也能同时兼顾,节省了不少时间。”
从护士站和刘大姐处了解到,卢老爷子是在2天前,因突发患脑梗,由乡镇养老服务中心第一时间送来县医院进行救治。在日常护理过程中,刘大姐严格按照护理标准来为两位老人提供专业化的护理,包括喂饭、喂药、翻身、辅助大小便、穿衣、洗漱、移动等服务内容。建立护和患者双方相互信任、相关理解、相互配合,对老人的安全康复,也会起到积极的作用的,刘大姐笑着说。
工作人员一边将摸排到的信息登记在册,一边向肖文孟老人询问陪护的具体情况,包括对服务机构提供的护工服务和在岗情况是否周到满意。在得知两位老人都认同刘大姐的服务时,该名县民政局工作人员一边叮嘱刘大姐在做好服务的同时,重点要在安全保障上做到位,规范陪护内容,切实保障特困群体的合法权益,一边安慰两位老人安心养病,早日康复。
为切实加强特困供养人员住院期间的护理服务,全面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规定,合肥市建立健全了以“护理服务+护理补助 ”方式的统一政策、标准的护理保险制度,对合肥地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住院的特困人员,提供住院医疗护理服务,提升城乡特困人员的照料服务全覆盖,补齐社会救助体系短板,作为县级民政机构的肥东县,按照省市规定内容,定期开展探视和查访,有效保证护理保险的有序推进。
该工作人员表示,由县人保支公司承担的特困人员长期医疗护理保险,是针对全县在册的所有供养特困人员(动态管理)实行的一项民心工程,工作推进中的护理内容,是以认定的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中的六项指标为基础,只要其中一项以上特困老人不能自主完成,则可认定为需要护理。上述的卢贤早、肖文孟两位老人,符合相关内容,由县人保公司与其中标企业——合肥福寿居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提供专业护理业务,效果明显。
据该中标企业负责人刘女士提供的数据显示,今年以来,企业已先后提供该县县域(城乡)范围护理业务单量为601单,包括一对一护理90人次(占比15%)、一对二护理331人次(占比55%)、一对三护理180人次(占比30%),护理天数近6000天,资金使用量近70万元。通过第三方专业机构的护理,失能的特困人员均能得到良好的专业护理,回访护理满意度调查综合评价分数为95分以上。
该工作人员坦言,在为特困失能老人提供护理过程中,县民政局通过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在县医院、县中医院等外科、内科住院现场,就特困人员住院护理服务开展随机抽查,对推进此项工作开展,高质量完成护理业务,提供了协调保障,从此次抽查的的8名特困人员来看,他们与服务机构派出的护工对接顺畅,安排的护工能及时到岗、到位,服务的内容符合规范要求,尤其是严格执行了“一名护理员服务对象不超过三名”的规定要求,规范、贴心,展现了企业过硬的专业素质。
在查访现场,来自县民政局的几位工作人员还为一名因腰椎(椎1)骨折住院的特困人员赵奶奶解决了实际问题。赵奶奶住院时,第三方服务机构为其提供的是一对二的专业护理,由于老人视力不佳,家里的侄女不放心,便陪同老人一起待在医院,与护理人员一起为老人服务,查访中,侄女向工作人员提出请求,希望得到一对一服务。为了满足老人和亲属的愿望,民政工作人员现场联系了服务机构的负责人进行协调,及时由机构护理转为家属护理,后期按规定予以保险赔付,此举,得到老人和亲属的充分肯定。
据悉,建立健全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的护理保险制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采取市级统一招标,公开选择专业护理,提高理赔工作能效的同时,把“特别的爱给特别的你”,惠及全县特困供养人员达5987人。(肥东县民政局 高桢 王明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