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高龄老人“享”津贴

来源:肥东县民政局   2025-07-14 16:24:46   责编:李雨  点击:

今年以来,肥东县在提升高龄老人服务质量同时,不断完善高龄津贴发放工作,让高龄老人到龄“享”津贴。6月份数据显示,全县80岁以上老人已达44479位,其中,百岁老人214人,居全市之首。

家住肥东经开区的席老太上半年满八十周岁,社区按照平台信息,第一时间为老人落实好高龄津贴的申报核对发放等相关流程,老人足不出户按月就领取到了高龄津贴,让老人十分满意。

为进一步加大高龄津政策的宣传,肥东县民政局指导全县252个社区民政助理员、老幼专干等社区工作人员,围绕设立宣传栏,上门宣讲,核对信心,发放明白纸和平台推送等形式,向社区群众全面进行宣传,重点对高龄津贴和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区别的宣传,提高政策的知晓率和辨识度。据统计,1到6月份,共为全县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资金38926770元,其中,80-89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120元,90-99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255元,10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按照每人每月630 元标准进行发放。

为提升高龄津贴发放质量,县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深入加强与公安、人社、卫健以及殡仪馆等部门信息衔接,及时核销相关对象津贴享受资格,核销去世人员津贴,建立健全常态化信息核查制度,不定期对社区发放对象个体情况进行抽查,确保不错发一人。对新申报的符合条件的对象,在老人所在的村民小组或社区的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所有拟发放对象花名册,全部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县民政局按月通过“一卡通”发放高龄津贴,保证资金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为了有效保证符合条件的老人及时享受此项优惠政策,县民政局全程实行动态管理,根据老人变动信息进行动态监管,享受高龄津贴的老人户籍在本县内发生异动的,由老人或其代办人告知迁出社区和迁入社区,迁出地根据信息系统调整情况于次月停止发放其高龄津贴,迁入地续发高龄津贴。迁出本县和去世的,从次月起停止发放其高龄津贴。对于当月新增的高龄老人,从当月新增发放。当年因高龄津贴信息录入核查或老人及代办人申报不及时造成遗漏的,经县级民政部门审核确认后,从符合条件之月起进行补发。(肥东县民政局 高桢 王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