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

马鞍山市

马鞍山市位于安徽东部,横跨长江两岸,毗邻南京、合肥两大省会城市,是长三角经济协调会成员城市、南京都市圈核心层城市,是中部地区首个全国文明城市、全国首批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第四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优秀城市、首批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地区,拥有全省首个养老服务业聚集区。全市现已发展各类养老机构120家,建成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409个,养老总床位数达21035张,颁布实施全省首部养老服务综合性地方立法成果《马鞍山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等政策文件,养老服务工作连续多年在省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中被评为第一名,养老服务业发展多次获省政府表扬激励。2022年11月14日,经民政部公示,马鞍山市拟表彰为“全国养老服务先进单位”。

在规划建设上:

新建床位达到300张以上、运营达1年以上的(含300张,下同),给予每张床位10000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50张以上不足300张、运营达1年以上的,给予每张5000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改扩建养老机构的一次性建设补助标准按上述标准的一半予以补助;租房运营达1年以上的(租期5年以上),按每张床位2000元给予一次性改造补助。城市社区按规范标准建设达标的,市区市财政每平方米一次性建设助1000元,县域城镇社区市财政每平方米一次性建设补助500元。对养老服务机构(含家庭服务企业、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提供的养护服务免征营业税,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设施建设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营利性养老机构设施建设减半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养老机构提供的养护服务收入免缴行政事业性收费。养老服务机构用水、用电、用气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有线数字电视收视维护费、电话,宽带网络使用费减半收取,有线数字电视、中表、水表建安价格(含安装材料)按成本价收取。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按实际使用床位每张每月200元的标准补贴,其中为失能失智老年人服务的,按照其轻、中、重度失能失智程度,补助标准分别上浮50%、100%、200%。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实施社会化运营的,每年补助运营费(政府购买服务)20万元。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和运行补贴标准比照社会办养老机构的补贴标准执行。

企业展示

9月1日上午,在安徽省第七届中医药健康养生与养老发展高峰论坛暨博览会现场,来自全国各地的300多家参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