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时下乡村里,为80岁及以上老人发放的高龄津贴,被老人们喜称为“每月领红包”。
日前,从合肥肥东县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了解到,这个老人每月领取的“红包”又涨了,涨幅的基本情况高龄津贴标准为:80-89 周岁老年人120 元/月/人,90-99 周岁老年人255元/月/人,百岁以上老年人630 元/月/人。新的执行标准往前推到2024年7月1日起执行。
“合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2024年12月出台的提标文件规定,新的标准提标资金从2024年7月1日起执行,由于上一年度高龄津贴已经发放完毕,涨幅内的资金将在新年的第一个月进行补发”,该县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工作人员王敏表示,截止上一年度12月份,共计为全县44026名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资金 7176.9235万元。其中,为37125位80-89周岁高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5207.292万元,为6690位90-99周岁高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1833.2875万元,为211位10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 134.94万元。
为了进一步规范高龄津贴申请审核发放程序,该县民政局建立健全了高龄津贴补贴社区申请初审、乡镇审核公示、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县财政部门拨付资金工作流程,确保全过程公开透明,资金使用及时准确。且对享受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即符合领取高龄津贴的老人户籍在本县内发生异动的,由老人或其代办人告知迁出社区和迁入社区,迁出地根据信息系统调整情况,于次月停止发放其高龄津贴,迁入地续发高龄津贴,实行无缝对接。迁出本县和去世的,从次月起停止发放其高龄津贴。对于当月新增的高龄老人,从当月新增发放。因高龄津贴信息录入核查或老人及代办人申报不及时造成遗漏的,经县级民政部门审核确认后,从符合条件之月起进行补发。
为保证资金发放安全,该县通过健全年审制度,以村(社区)为单位,建立复核情况台账,上门入户、审查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远程视频等方法进行年审。该县民政局、县财政局不定期对全县20个乡镇(园区)高龄津贴和农村地区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申请审核审批发放工作进行抽查、通报。对因审核不严、动态管理混乱造成虚报、重报等问题,因政策宣传不到位造成“漏发”问题,未落实按月发放造成资金“错发”问题,并造成社会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追责到位。此外,为进一步规范发放程序的统一,最终与13家银行达能协议,于去年9月份全县统一了社保卡发放高龄津贴,有效保障了高龄老人的权益,提高高龄老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