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为特困供养人员打造居安之所

来源:肥东县民政局   2024-06-25 17:08:29   责编:  点击:

“房屋建好了,就等着验收拨款呢”,6月25日上午,肥东县马湖乡民政所负责人梁发东拨通兴赵社区干部赵修国的电话,了解其监护的该乡分散供养的特困老人赵业安危房改造的具体进展,在得知已建成的信息后,叮嘱赵修国一定要在安全的前提下,妥善安置好老人住进新房。

从梁发东处了解到,作为监护人的赵修国,与赵业安老人同族同姓,未出五福(辈分),对老人的起居十分关切,由于老人今年已经86岁高龄,以前居住的地方和他已经去世的大哥在一道。新年过后,社区在对分散居住特困供养老人住房情况进行核查鉴定中,明确了老人居住的房屋为D级危房,作为监护人,赵修国第一时间与老人沟通,随即向乡大建办提出建设申请,完成资金审核、建设规划等一系列程序之后,4月中旬,一所框架结构、使用面积45平方的两间新房建设完成,老人住进新房后,流下了激动的泪水。

“目前,根据老人的身体条件,社区为其办理了养老助餐,定时给老人送去饭菜,此外,作为分散居住的特困对象,社区签约医生也定期上门为他提供了保健服务,就是老人十分念旧,不愿意住进集中供养的养老服务中心,我们只能随他心愿”,赵修国如是说道。

为了确保分散供养的特困老人安度晚年,肥东县通过强化动态管理。充分发挥20个乡镇(园区)民政所和249个社区民政助理员、社区网格、村民小组长、老幼专干和志愿者等一线工作人员熟悉民情优势,对新申请和在册特困供养人员,及时开展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由镇、村两级积极协助办理,对不符合救助供养条件的及时予以核退,实现精准识别、精准保障、精准救助。截止6月,全县在册特困对象6231户6443人(其中分散供养特困对象5124户5336人、集中供养特困对象1107户1107人),上半年新增对象107户109人。

“罗大爷是社区分散供养的农村特困户(五保户),今年春季因病治疗,自己支付了一部分资金,按照政策,给与他一次性临时救助,让老人没有后顾之忧”,肥东县桥头集镇民政所负责人关宏杰表示,对接受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政府救助后基本生活仍有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补充帮扶或提供转介服务,对不符合政府救助条件但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低保边缘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低收入人口给予应急帮扶这一政策实施,让更多符合条件的对象户享受到民生资金带来的“保障”,罗大爷作为分散供养特困对象享受救助符合民意。

为及时了解掌握分散供养的农村特困老人的生活动态,该县还通过引入专业第三方机构对全县所有特困供养人员开展自理能力评估,全面了解特困供养人员的基本生活状况、身体状况、精神面貌,进而全面落实照护责任。全县5336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已全部由乡镇(园区)、村(居)、特困人员和监护人四方签订护理协议,明确委托照料人,落实照料看护责任,督促落实看护责任,确保其“平时有人照看,生病有人看护”。全县21家养老服务中心集中供养特困对象1107名,已全部签订集中供养协议,有效保障入住对象基本生活需求。从2023年7月1日起,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县域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年13744元(其中财政补助标准为12359元每人每年),按时足额打卡发放特困资金累计保障39002人次,累计发放特困人员供养资金4662.4782万元。(肥东县民政局 高桢)